「唯識」的概念產生自瑜伽禪觀的體驗。《解深密經》卷三<分別瑜伽品>是首先使用「唯識(梵vijbapti-matra)」一語的經論:「我說識所緣,唯識所現故。世尊,若彼所行影像即與此心無有異者,云何此心還見此心?善男子,此中無有少法能見少法,然即此心如是生時,即有如是影像顯現。」(大正16, p.698b)
一切存在的現象,可以用八識來詮釋,唯識指:
一、 一切存在的現象,包含客觀和主觀,都在八識作用的範圍內。
¾® 一切存在的現象,包含客觀和主觀,都在三種識轉變的範圍內。是因緣所生的依他起;無實我、實法之遍計執。
二、 包含客觀和主觀的一切存在,不過為所知、所表的物。
三、 現實中所認知的一切外在現象及內在精神,不過是依據某種根源而顯現,一切存在的根源,稱為「阿賴耶識」。
四、 一切存在係經由阿賴耶識而顯現、生成。(橫山紘一《唯識思想入門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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