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 受、想、思心所的力量
八識的心理活動對人生有多大的影響力?
舉「思心所」為例,人的種種念頭乃至實際行為的發動者,正是第六識(意識)的思心所。
任何一個心念、行為,所說的每一句話,都將留下影響力。身、口、意的行為不只影響到當下相關的人、事、物,也給自己多一次的薰習,加深了那項行為的慣性,甚至還會影響到今後所受的善、惡果報。所以,任何心念、言行,不論別人有沒有看到,上帝、神明知不知道,法律有否規定……,必定加深了習性反應,而且,凡是善因必有善果,惡因必有惡果,因果業報如影隨形。
心 若轉念,想法(觀念)跟著改變;想法改變,您的身心感受就會有所不同;感受不同,您的決定也跟著轉變;一旦下了決定,就引發身、口、意的行為,態度也會轉 變;有了行為,就會產生經驗;多幾次經驗,就會形成習慣;習慣久了,性格跟著調整;性格轉變,命運也會轉變,您的人生跟著改變,你的未來生也將有所不同!
受、想、思心所的影響
身心感受 受心所 = 受蘊 ¬®心念、想法 想心所 = 想蘊 ¾®決定 思心所 Î 行蘊 ¾®身、口、意行為 業(現生業) ¾®影響個人、社會、大自然的現在及未來: 1個人:經驗¾®習慣¾®性格 薰習、名言種子、業種子 ¾®命運¾®人生¾®未來生 引業、滿業 2社會:人際互動(如親子關係、教育)、社會倫理、政治…… 3大自然:自然環境、生態 共業 |
受心所:受,是領納樂、苦或不苦不樂。也就是五蘊中的「受蘊」;也就是十二因緣中的受(vedana),能緣生愛(tanha)。
想心所:想,取所緣境的相。也就是五蘊中的想蘊。
思心所:思,令心造作。為五蘊中行蘊的一部分。行蘊,指具有造作、遷流性質的諸法,包括四十九種心所,及心不相應行法。
貳 心重視論
一、認識論:兩種境界(兩種認識的層次)
比如說,有一朵花在手中,唯識的觀點認為:被認識的「花」會隨著有情的主觀認知而呈顯不同的相狀。同樣一朵花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義。因此,就認識作用而言,「手上拿著一朵花」其實是「心裏湧起一朵花」、「心裏湧起『手上拿著一朵花』的概念」。
兩種認識的層次
常識經驗 ¾¾ 花在手裏,心外有花 唯識觀點 ¾¾ 手上拿著一朵花 ¾® 心裏湧起一朵花 ¾® 心裏湧起「手上拿著一朵花」的概念 ¾® 花在心裏,心外無花 |
二、倫理論
善惡或者苦樂,皆由於心的狀態不同而生。修學佛法首重淨化內心。如
《法句經》:
「諸法支配於意,以意為主,由意而成。
人若以穢意或語或行,苦隨其人,如車輪隨牛馬之足。
諸法支配於意,以意為主,由意而成。
人若以淨意或語或行,樂隨其人,如影隨形。」
(南傳大藏經23, 小部經典一, p.17)
《說無垢稱經》卷二:「心雜染故有情雜染,心清淨故有情清淨。」(大正14, p.563b)
《增一阿含經》卷一:「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自淨其意,是諸佛教。」(大正2, p.551a)
參 澈底唯心論¾¾存在論:宇宙人生的存在問題
「唯心」指一切存在皆由心所作。個體及宇宙的整個存在,無非是由心所造作。
凡是被認識的形象,我們覺得它好像是客觀的東西,事實上都是主觀認識的形象,稱為「表象」。如
《華嚴經》卷十九<昇夜摩天宮品>:「心如工畫師,能畫諸世間,五蘊悉從生,無法而不造。」(大正10, p.102a)
《華嚴經》卷二五:「三界虛妄,但是一心作。十二緣分,是皆依心。」(大正9, p. 558c)
在 一般人的日常經驗中,見聞覺知等作用,是由主觀的我(或心)認識客觀對象(外在世界的現象)的心理活動,主、客是二元對立的。然而,唯識學將常識經驗所認 知的外在現象及內在精神,全部攝入「識轉變」的範圍,認為存在的一切,其實都是因心識活動而顯現的表象。而且,當體悟到客觀對象原來並不獨存於精神領域 (心識)之外,及滅除視外界事物為實在的錯誤認識,就能滅除伴隨這錯誤認識的種種煩惱與苦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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